今后几年,全国将掀起新一轮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的高潮,绿色小水电是这几年的小水电工作的重点之一。

具体如何创建、自检和申报,请咨询所在省份水利主管部门的农电部门,以主管农电部门的意见为主。

适用于除抽水蓄能电站和潮汐电站以外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已建小型水电站。新建小型水电站的规划、设计及施工中可参照执行。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071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GB/相关设备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范

相关设备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相关设备水环境监测规范

相关设备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相关设备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

相关设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

绿色小水电:在生态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管理规范和经济合理四个方面具有示范性的小型水电站。

评价期:评价指标计算数据采集或考核的时间段,评价年之前(不含评价当年)水电站正常运行的连续3个日历年度。例如:2018年进行评价,则评价期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涉及的指标有:生态需水保障情况、水质变化程度、替代效应、减排效率、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社会贡献率)

景观恢复度:对建设期受影响的自然景观、林草植被的恢复程度或扰动土地以及河道的整治程度。

替代效应:单位千瓦水电替代火电节约标煤的数量。

减排效应:水电站发电替代火电实现二氧化碳年减排量于水电站正常蓄水位时水库库容的比值。

a)符合经批准的区域空间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以及河流水能资源开发等规划,依法依规建设,并按相关设备通过竣工验收,且已投产运行3年及以上;

b)按相关设备和相关设备规定,下泄流量满足坝(闸)下游影响区域内的居民生活以及工农业生产用水要求;(提供水利部门证明)

c)评价期内水电站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监部门证明)、工程影响区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环保部门证明)或重大水事纠纷(水利部门证明),其分类分级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创建单位应当按照《水利部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绿色小水电站创建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创建任务完成后,自检结果达到《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要求(自评总分≥85分、且水文情势得分≥12分)的,可填写《绿色小水电站申报表》(请在http://shp.mwr.gov.cn/下载),同时将《绿色小水电站自检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作为附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申报。

1)主要资料,按照评价标准的结构和顺序依次整理;

2)证明材料:单独一本装订成册,建议将申报的电站作为封面

收到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后,省水利厅农电部门查阅资料后,组织专家依据《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对申报的小水电站开展省级初验现场检查,出具专家意见。

对经过初验的小电站,在省水利厅网站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小水电站,由省水利厅提出推荐意见,并报水利部审核。

水利部或其委托的有关单位,组织对通过省级初验的小水电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者公示后,向社会发布,发文通报、授牌。

原标题:绿色小水电,如何创建、自检和申报?